藏红花究竟多少钱一克 http://www.qumaerdaifu.com/zhhmh/5814.html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廊坊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配备必需设备,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规定以及廊坊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意见》(廊人社发8号)要求,现就霸州市劳动关系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即日起,暂停线下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审查备案、企业工资管理、和谐企业评选等劳动关系股负责的工作,办理时限中断,各单位和个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补办,线下办理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特殊需要亟需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请提前与劳动关系股进行联系,将办理事项申请及联系方式发送至bzldg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