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劳动保护
九、扛抬重物
人力搬运或装卸重物时,往往需要多人共同参与进行。如果用力不均、动作不协调或受空间环境限制等因素影响,容易造成扛抬重物人员扭伤、砸伤、致残等伤害。
案例
年10月11日10时40分,中铁十五局电务公司,在朔黄铁路公司肃宁北站,雇佣4人抬运BES-型扼流变压器上道。行至护坡处,后方抬运民工刘志辉不慎滑倒,扼流变压器落地,将其右脚砸伤。
为控制扛抬重物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制定预控措施:
1.扛抬重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男性单次重量不得超过50kg,女性不得超过20kg。
2.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应尽量使用机械作业。
3.多人扛抬时,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夜间应有充足照明。
5.禁止负重登高。
十、腐蚀性化学品使用
腐蚀性化学品主要是指强酸、强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物品造成损坏,如硫酸、氢氧化钠、氨水等。铁路给水所消毒使用的盐酸、二氧化氯等都属于腐蚀性化学品,如果操作使用不当,就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
案例
年12月22日,朔黄铁路公司定州西站给水所,委外单位中铁十八局值班员李富国,在未戴防护眼镜的情况下,向二氧化氯发生器加注盐酸。加注过程中,盐酸气体刺激眼部,视觉模糊,匆忙撤离时,不慎将盐酸洒在身上,造成衣物腐蚀,皮肤灼伤。
为控制腐蚀性化学品使用中的人身安全风险,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化学品贮存使用安全规定》,制定预控措施:
1.腐蚀性化学品作业,应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穿防护服,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使用说明。
2.作业后应及时清除遗留、洒落药液,封存剩余化学药品。
3.作业后应及时洗手,清洗使用过的防护用品。
第四节作业防护
一、防护资质
为防止现场作业人员被机车、车辆撞轧,保障营业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作业单位应针对作业任务、作业地点和作业环境等,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远端防护员,一般情况下统称为防护员。防护员岗位十分重要,如果随意指定防护员或不具备资质的人员担当防护,以及防护人员不熟悉作业特点,影响范围,相关列车运行常识等,就很容易误判、错报、漏报列车运行信息,给作业人员带来安全风险,甚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案例
年3月22日12时30分,太原铁路局茶坞工务段,铁炉村线路车间雇佣包工队,在大秦线延庆至下庄区间军都山隧道内进行重车线清污作业,现场安排了未经培训的民工担任防护。当本线来车时,防护人员未能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导致次列车与2名作业人员相撞,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控制防护员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根据《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并补充制定预控措施:
1.防护员包括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远端防护员等负责现场人身安全的专职防护人员。
2.防护员应经本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并由分(子)公司或段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单位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职业和岗位资格证书。
3.实习生、临时工不得担任防护员。
4.接触网作业防护员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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