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潜江事业单位招86人,免笔试

年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高校专项招聘86人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10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潜江市定于年8月在潜江卫生学校(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大道健康巷4号)举办面向高校专项招聘医务人员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年度潜江市校园专项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为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届本科、专科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本公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月1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次类推。

  (五)身心健康,适应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年度潜江市校园专项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和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5号)而设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31日17:00时截止。

  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电子照片);

  (2)《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再扫描上传);

  (3)本人身份证;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5)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   (6)学位证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和专科生可不提供,查询网址:   (7)应聘人员将以上资料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例如张三+01001+儿科医生)发至以下报名邮箱:

qq.   (8)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对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是否保留、核减和取消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潜江市卫生学校教学楼(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大道健康巷4号)

  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及资格审核表》和《诚信承诺书》各2份,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1.面试开考:当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时,面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时,出现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官现场面题),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面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相应的专业知识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在年8月8日,潜江市卫生学校(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大道健康巷4号),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及具体安排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因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编制和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下载附件:

  1.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高校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高校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

  3.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高校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识别


转载请注明:http://www.ejiaostore.com/ajbjs/6188.html


当前时间: